存自行车要收3毛钱?纯属乱收费 可向物价部门投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11:11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杨琦)市物价部门对存车收费标准有明确规定:自行车2角、电动车3角、摩托车5角(每次)。昨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个别存车处为牟取利益擅自抬价,并以“个人承包”等借口胡乱收费。 近日,本报连续接到多位市民打来的热线,反映市区的存车处收费标准不一,存在乱收费的现象。据张女士讲,她几乎每个周末都会到河北大街家惠超市购物,并将自行车存
为了进一步了解市区存车处的收费情况,昨日,记者骑上电动自行车进行了走访。 记者首先将电动车存放在了河北大街家惠超市南门存车处,取车时收费员称“收费5角”,“电动车不是3角吗?”记者问,收费员回答:“我这里是个人承包。”市中医院、海港医院门前的存车处同样以“个人承包”为由收取5角存车费。 接着,记者将电动车存到市劳动局门前的存车处。谈及为何收取5角存车费,收费员解释:“我这里自行车收3角,电动车和摩托车都是5角,由于市民来劳动局办业务经常得往返多次,为给大伙儿省钱,半天我只收一回。这里就这么规定的。” 随后,记者骑车赶到金三角市场门前的存车处,“到下午5点,电动车5角!”收费员说。“电动车不是收3角吗?”记者问,收费员不耐烦地说:“我们这片儿都这么收,不存就别打听!”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港城大街艾欣超市、秦市第一医院、洋洋花卉、金都商城、金原商厦等单位门前的存车处对电动车均收取3角。 记者向秦市物价局进行了咨询,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介绍,秦市对存车费制定了明确标准:自行车2角、电动车3角、摩托车5角、小型汽车2元、大型汽车3元,与存车处经营性质没有关系,都应按该标准执行。存车处如擅自抬价,市民可拨打电话12358,向物价局进行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