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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度差0.36毫克 肇事者不算酒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13:15 法制晚报

  奔驰车碾死3岁男童追踪

  浓度差0.36毫克 肇事者不算酒后

  本报讯(实习生 徐烨)四川都江堰前日下午发生的奔驰轿车碾轧幼童导致其死亡事件,因为涉嫌恶意二次碾轧,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目前,肇事驾驶员已承认倒车情节,
但却辩称是为把车轮下的孩子退出来。记者今日从当地警方获悉,由于差0.36毫克, 肇事司机不算酒后驾车。

  记者今日从警方了解到,肇事司机彭永生的验血报告显示,乙醇浓度为19.64mg/100ml,属于“喝了些酒,但还没构成‘酒后驾车’”。

  据悉,酒精含量20mg/100ml为酒后驾车标准,彭永生差了0.36毫克,不构成酒后驾车。

  昨日晚6时,肇事方提出先拿3万元处理善后事宜,但是被受害儿童亲属坚决拒绝。男童牛牛的家属的态度是:“我们不要钱,只希望讨回公道!”

  彭永生已于20日晚被刑事拘留,关押在都江堰看守所,奔驰车属于重庆博赛矿业集团。目前,对于他是否涉嫌故意伤害,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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