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境内80%涉外气象活动属于违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15:0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二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中国气象局副局长郑国光今天在此间举行的电视电话会议上说,最近六年来,百分之八十的中国境内的涉外气象活动属于违法,而一些非法的涉外气象活动侵犯了中国的国家主权,严重影响了中国的国防安全。因此,加强涉外气象活动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对国家安全、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基础
郑国光说,合法、有序的涉外气象活动对加强国际气象合作与交流,提升气象国际合作能力,扩大气象事业发展空间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是,一些非法的涉外气象活动不仅侵犯了中国的国家主权,破坏了正常的气象对外交流与合作的秩序,而且严重影响了中国的国防安全。 据不完全统计,二 000年至二00六年间中国发生的境外组织、机构和个人从事的气象活动,其中百分之八十未履行报批程序,属于违法的涉外气象活动。在这其中矛盾最为突出、问题最为严重的又集中反映在非法的气象探测和气象资料的提供、使用和汇交等活动上。 为了规范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维护正常的气象对外交流与合作秩序,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气象法》制定的《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将于二00七年一月一日起正式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