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教委:学校不得强制教师买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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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17:01 京华时报 | |||||||||
通州区退休教师王女士反映:从去年开始,我所在学校要求必须买一种大病保险,金额为300余元。我认为学校违背了保险费自愿缴纳的原则。 回复:通州区教委医疗办公室的张女士表示,从1994年开始,通州区教委与保险公司合作,为通州区的教师开发出一个商业医疗保险,其报销比例比一般商业医疗保险要高,主要是为通州区的教师谋取福利,其缴纳绝对是根据自愿原则进行的,学校不可强制教师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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