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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爆炸抢劫运钞车案始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18:18 《法律与生活》杂志

  特约记者/冯海

  11月9日上午8时,沈阳。

  因为隆冬的寒冷,沈阳街头罕见行人,但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外却聚集了众多市民。这一天是沈阳“1·18”爆炸抢劫运钞车案件主犯张显光受审的日子。已经有近百名
市民围住了9号法庭,因为法庭的座位有限,还有七八十人没能进入。

  “就想来看看张显光到底是个啥人,怎么能做出那么多罪恶的事情?” 没有拿到旁听证的还有很多人,他们都是与案件毫无关系的市民,“想听法律的审判,他给我们带来的不仅是震撼,也是伤痛”。

  张显光,黑龙江鸡西市人,1965年生,身高1.72米,现年41岁。他25岁涉嫌第一次杀人,此后又纠集其兄弟、表兄弟,先后两次在沈阳持枪抢劫银行,随着一系列抢劫案的发生,先后有10人的生命被无辜夺走,多人负伤。国家和私人财产共计330余万元,遭其抢劫。

  案发后,张显光深藏3年,逃亡途中,他假扮盲流一路北上,最终在齐齐哈尔市落脚,并过上了深居简出的日子。2006年8月8日,身背10条人命的张显光在齐齐哈尔市落网,为了将其成功押解回沈,沈阳警方派出了一支由10名精锐人员组成的押解小分队赶赴齐市。历经3天,行程2000余公里,横跨3省8市终于将张显光押解回沈阳。

  银行惊天大劫案

  2003年1月18日,周六,时值隆冬,虽然是傍晚,但沈阳的天色早已暗了下来。

  结束了一天的忙碌工作,沈阳商业银行第一储蓄所开始了紧张的收尾工作。17时50分,银行的运钞面包车准时停在了储蓄所门前。

  看到一切正常后,银行内部的押运员王宏海像往常一样,提着两个专用运钞袋,走向运钞车准备和车内保安交接。然而让在场所有人想不到的是,这个他们重复了无数次的“程序”被“轰”的一声巨响打破。伴随着震耳欲聋的爆炸,4个蒙面人快速扑向运钞车……

  不到2分钟,沈阳110警务车就赶到了一片狼藉的爆炸现场:8名银行工作人员倒在血泊之中;银行220万元人民币被抢;4个蒙面劫匪不见踪影。

  从现场搜集到的爆炸残片中,民警发现了大量铁钉,从受伤人员的体内,也取出了同样铁钉,由此推断:作案人非常残忍。他们把铁钉包在爆炸物的表面,其杀伤力和损害程度都会大大增加。

  技术专家最后断定:作案人是事先把爆炸物放置在储蓄所门前的自行车后架上,等待运钞车送接款的一刹那,遥控引爆,然后实施了抢劫。

  的确,劫匪使用的炸弹威力很大,其冲击力甚至把距离现场百米远的柳祖江老汉“差点掀倒”。

  作为距离爆炸现场最近的目击者,柳老汉想起当时的情景,仍然浑身打颤,“我吓得头晕晕的,两腿颤抖得厉害,不得不扶着身边的电线杆子喘息”。

  据柳老汉回忆,爆炸声还没有落地,他又听见了开枪的声音。随后,老汉看到储蓄所的门前,一个青年保安,面朝地倒下了。

  与此同时,老汉见有三四个人从储蓄所门前顺着银行的楼墙根朝南跑去。老人说:“看样子这几个人是制造爆炸的凶手。其中有一人个子很高,手中拎着一个袋子。”老人想喊“抓坏蛋”,“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几次张开嘴,就是喊不出声来”。

  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发生歹徒使用炸药抢劫银行的恶性案件。

  天价悬赏缉凶

  劫匪在春节前夕作案,220万现钞被劫,银行员工3人死亡,5人受伤,其抢劫数额之大、伤亡之惨重,全国罕见。“1·18”爆炸抢劫运钞车案发生后,被迅速上报至公安部。案发仅3个小时,公安部的刑事侦破专家就登上了北上的列车……

  为了尽快破案,追回钱款,沈阳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调查案件,沈阳市公安局还通过媒体,发出了《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把“1·18”案情附在后边,并明确公布:凡为破案提供重要线索者,最高可奖励30万元人民币。50万封《公开信》,被各个派出所民警逐一分送到社区居民家中。

  警方的通报通过媒体和民警传到群众中后,几乎每天都有几十个群众提供案件线索。在案发后的1月19日11时左右,经群众举报,警方在距爆炸现场1000米远的沈阳市大东区草仓小区发现了被犯罪嫌疑人遗弃的红色微型松花江面包车。在车内发现了车主张晶阳的证件及哈尔滨猎具厂生产的大复牌12号猎枪的子弹1枚、小口径枪子弹1枚、尖刀2把,以及已经割破了的3个被抢后遗弃的运钞袋和7个银行专用黑色皮包,并在车内发现了4瓶散落的胡椒粉和大量血迹。

  民警很快查到车主是沈阳市于洪区翟家村农民,叫张晶阳,37岁,常在于洪区宁官桥下给人拉脚。他的妻子说,16日晚上,张晶阳跟她说:“这事儿有点怪,也许是我交上好运了。今天我拉了一个人到皇寺广场,多给了钱不说,还留下10元钱定金,并要走了我的手机号码,说还要用我的车。”18日,张晶阳出车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据失踪司机张晶阳的朋友介绍,1月18日当天,张晶阳接到电话,开车到皇寺广场接客人,此处有一个汽车站通往虎石台。张晶阳出车后还曾给朋友去过电话,询问从北市往棋盘山去的行走路线,其中有一条道通过虎石台。最后张晶阳也是在距离虎石台8公里的蒲河地区失去联系的……

  各种线索都指向虎石台。以往的侦破经验告诉侦查员们:这里一定有劫匪的活动痕迹。

  小吃部里挖出130万巨款

  经过周密部署,2月6日清晨,700名警察进入虎石台镇,按照地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分6个地块对全镇展开地毯式搜索访查。7日晚,一个叫“月星烧烤城”的饭店女老板朴某进入警方视线。

  附近的群众反映,一个叫张显明的男子和朴某关系密切,经常过来住。张显明是黑龙江人,行动非常诡秘。而且张显明春节前放出话来,说是回黑龙江老家了,但又有人在春节期间看见过张显明。民警分析这个张显明很可疑,他的身上一定有重大的隐情。警方迅速追寻张显明的下落。

  张显明被押回刑警支队后,拒不供认犯罪事实。专案组一面搜集证据,一面对朴某进行工作,在强大的政治和法律攻势面前,朴某终于提供,张显明在沈阳有几处租住的房子。民警随后对这几处住房进行搜查。在搜到位于和平区太原街地区的一家小吃部时,民警在其后院煤堆中发现了130万元巨款和3支作案用的猎枪。

  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张显明的心理防线崩溃了,他终于交代了伙同亲哥哥张显光等团伙成员的犯罪过程。张显明说,他们的团伙,由张氏、李氏两家黑龙江籍的亲兄弟构成,且两家为姑舅亲:老大张显光,老二张显明,老三张显辉,系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李彦波,黑龙江省木兰县人;李彦彬,系李彦波之胞弟。 

  张显明告诉民警,2002年春天,张显辉从黑龙江省鸡西市王福友的手中购买雷管40余枚、硝铵炸药40管,张显辉、李彦波先后将炸药、雷管等由鸡西市携带到沈阳。

  张显辉买来摩托车电瓶、汽车遥控器、鞋掌钉、塑料饭盒等物品。由张显明与张显光“研制”组装成爆炸装置,张显辉、张显明和张显光又分别进行了爆炸实验。

  作完“1·18”大案后,按照其大哥张显光的安排,他们决定分头生活一段时间,避避“风头”。大哥张显光拿了10多万元,独自一人走了;三弟张显辉,因一向和涉黑团伙有来往,他承担了“买一把更好的枪”的任务,拿了50多万元,去了南方;李彦波、李彦彬两位表兄弟,则拿了部分钱回老家黑龙江木兰县过年去了。

  恰在此时,公安部获悉,张显辉因为贩卖毒品、购买枪支,已经落网。专案指挥部立即决定,双管齐下,一组北上黑龙江,抓捕李彦彬、李彦波;一组南下上海,押解已在上海落网的张显辉回沈阳。

  2月8日深夜,李彦波、李彦彬,双双落入法网;2月9日晚上11时30分,张显辉也被顺利押回沈阳。

  至此,仅历时21天,沈阳“1·18”爆炸抢劫运钞车案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除张显光外,其余4人相继落网。2003年3月25日,张显明等4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诉。

  2003年4月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张显辉、张显明、李彦波、李彦斌4人死刑,并于4月29日执行死刑,但主犯张显光仍未归案。为此,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对仍然在逃的此案头号嫌疑人——张显光,进行全国通缉。公安部为此开出的悬赏奖金是5万元。沈阳市公安局另外设立的奖金,仍然是30万元。

  主犯逃亡三年后落网

  2006年的8月8日,正在沈阳“1·18”案随着时间流逝慢慢淡出沈阳市民记忆之时,一条该案主犯张显光落网的消息传回了沈阳。

  8月8日上午,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黎明派出所的外勤民警得到一条重要线索:举报人说,他两年前的一个邻居叫吉中林,长得很像公安部A级通缉犯张显光。

  这个线索让黎明派出所的民警既兴奋又忐忑,难道人间蒸发3年的逃犯张显光出现了!经过悄悄查访,民警终于摸清了“吉中林”的住址。当晚7时许,蹲守的民警们得知“吉中林”回了租住屋,迅速出动。

  “我们进屋的时候,他正光着膀子、穿着大裤衩躺在床上,应该是刚喝了点儿酒”,黎明派出所的教导员李勇说,警方很快控制住局面,并迅速出示了早已准备妥当的搜查令,搜查很快有了结果:在“吉中林”家的柜子里,搜出一捆电子雷管、一把尖刀,“张显光后来承认:半年前,他又自制了一套遥控爆炸装置,昼夜挂在胸前,遇到抓捕,就要和警方同归于尽”。值得庆幸的是,8月初,东北的天气很热,张显光把雷管“摘”了下来。

  沈阳“1·18”案发生后,警方可谓布下了天罗地网,张显光是如何躲避警方追捕的?警方后来披露的材料向人们展示了张显光的逃亡生活。

  张显光于2003年1月18日在沈阳市实施抢劫运钞车后,逃跑到辽宁省灯塔市其岳父家中过春节。2003年2月9日张显光按事先约定,给张显明打电话,但未打通。张显光便乘公共汽车前往沈阳市虎石台被张显明的居住地打探消息,在公交车上听群众议论,抢运钞车的人在虎石台被抓到了。张显光立即下车返回。因沈阳市多处设卡盘查,张显光未立即外逃。张显光从沈阳市的旧物市场购买了旧军大衣、旧毛毯等,假扮成盲流骑着破自行车逃窜。白天张显光到食杂店买饼干充饥。晚上,他在市郊区的草垛、荒地等处藏匿。

  2003年2月17日,张显光逃离沈阳,但怕被警察在客运站堵住,张每次都是在半路上拦截民营客车,然后在进站前下车。张显光逃到锦州后,白天在市内闲转,晚间在草垛等地睡觉。张显光发现自己的口音与当地人不同,极有可能被警方辨认出来。于是在锦州藏匿约20天后,张显光向内蒙古扎兰屯方向逃窜。张显光一路扒货运火车、客运汽车经过铁岭、公主岭、长春、哈尔滨、肇东、大庆、富拉尔基等地,于2003年4月到达扎兰屯市。

  2003年5月,张显光逃到齐齐哈尔市,身上的钱全部花光,在被捕之前,他在当地的一家市场打工。同年6月,在给一名叫做吉中林的男子搬运东西时,细心的张显光记下了吉中林的名字、身份证号码和原籍等,从那以后,他改名吉中林。其间,他在齐市的水果市场、钢材市场、蔬菜批发市场干力气活。2004年10月,在建设路地区号中委租房期间认识一离异女子搭伙居住,直到被抓。

  2006年8月12日晚7点09分,张显光被沈阳警方押解到沈阳羁押候审。11月9日下午,张显光被一审判处死刑,张显光在法院送达判决书后十日内表示服判。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11月24日依法报送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12月1日上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裁定核准刑事判决。根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显光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链接:

  张氏兄弟背负的“九大血案”

  血案1:1990年4月27日,张显光在鸡西市城子河区因琐事与冯某发生口角,张显光将冯某刺死,自此被公安机关上网通缉,开始了亡命生涯。

  血案2:1999年11月13日,张显光三兄弟携枪支、尖刀及铁锤尾随哈尔滨个体鞋业业主侯某至道外区升平街,张显明用铁锤猛击侯某头部,抢走现金1950元。

  血案3:1999年12月18日,张显光与张显辉在哈尔滨市道外区一海鲜个体业主楼下,张显辉持猎枪将韩某打死,张显光持枪将张某(女,18岁)、田某击伤,两人抢走人民币10万余元。

  血案4:2000年1月28日,张显光三兄弟开枪打伤哈尔滨两名海鲜市场业户,抢走人民币15万余元。

  血案5:2000年12月29日,张显光三兄弟与李彦斌在沈阳市大东区一烟行个体业主家李某楼下,张显明用猎枪将李某杀害,抢走现金2.7万元。

  血案6:2001年1月9日,张显光三兄弟在沈阳市东陵区方家栏抢劫个体车主李某的出租车,张显辉、张显光持刀将李杀害。

  血案7:2001年1月10日,张显光伙同其弟,在东陵区泉园小区邮政储蓄所持枪抢劫,将2名运钞人员打成重伤,抢走现金约80万余元。

  血案8:2003年1月18日9时许,张显光三兄弟与李彦波在沈阳市新城子区怪坡附近,将面包车司机张某杀害并抛尸,随后将车开走。

  血案9:2003年1月18日17时许,张显光等人在沈阳市商业银行辽沈支行第一储蓄所门前引爆自制炸弹,并向储蓄所人员开枪,造成3人死亡、5人重伤,抢走巨款220万元。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6年12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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