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阳高速公路使用过期测速仪罚款受质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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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23:35 CCTV《经济信息联播》 | |||||||||
不少司机都有过在高速公路上因为超速被扣分罚款的经历。但在广东,一位李先生近日在广东省开阳高速公路上被测超速后,他却投诉到交警部门,来看看是怎么一回事。 开阳高速公路全程限速120公里,李先生的车就是今年10月26日在这条路上被拍到超速的。接到通知书后,李先生立即向江门交警进行了查询。
电江门交警查询说:“22104800稍等,你这是一台灰色的PASSAT。” 李先生说:“对对。” 交警说:“开阳高速的限速是120公里,你这台车开的是133公里。” 查询之后,李先生就发觉有问题了。 李先生说:“00053600该车有巡航定速系统,设定时速是120公里,我们设定这个时速来走的,而且还有一点,因为我们这台车,本身就装了GPS卫星定位。” 于是,李先生向GPS公司索要了相关数据。 车主李先生与GPS公司职员对话说:“22033200你们的车是2006年10月26号,2点15分15秒的时速是117.2公里,12点17分16秒的时候 也是117.2公里。” 那么,到底是哪家的数据出问题呢?李先生就这个问题向江门交管局提出质疑,江门交管局传来了两台电子测速仪的年审报告,有效期是到2006年10月,显然已经过期。据了解,开阳高速公路62公里处的这座桥两边就各有5台固定摄像枪,这么多测速仪,江门交警为什么只年审了两台呢? 广东省人大代表崔真基说:“根据《计量法》的规定电子测速仪是要强制送检的。” 联播观点:拍错了,还是站歪了? 虽然这件事的是非曲直还没有定论,但我这里有两个数字,还是值得我们琢磨琢磨。这两个数字都来自广东省治理公路“三乱”督查队,一个是,在对交管部门的投诉中,有70%是投诉电子眼的;另一个是,个别交警队的经费开支,来源于电子眼罚款的30%返还。电子眼测速,应该是来提醒人们注意交通安全的,如今却成了一些地方以保护为名行罚款之实的工具,实在是一大讽刺。可以说,如果电子眼出现了问题,不在于它是不是把速度拍错了,而在于执法部门的立场,是不是站歪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