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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入住 先买下热水器 淮南一小区收费让人看不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00:2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 业主要想入住,必须交纳“阳光费”、“观景费”和未经业主同意已经安装好的太阳能热水器费用。昨天上午,淮南市工商局直属分局对该市李郢孜河西小区居民反映强烈的这一问题介入调查。

  据了解,该小区是该市矿业集团旧城改造的新小区,在此购房的基本上都是原住在此处的拆迁户,均是矿业集团的职工。记者在该小区看到,40多栋新建成的楼统一安装的太
阳能热水器整齐地摆放在楼顶上。在该小区10号楼购房的李大妈说,她已经交足了房款,但要想拿到新房钥匙,还得交“阳光费、观景费、太阳能热水器费”,否则就拿不到新房钥匙,这笔费用在2000多元,其中,强制安装的太阳能热水器从1540元到1720元不等,所购的楼层能见到阳光、看到小区绿化的住户,每平方米要多交10元至30元不等的“阳光费”和“观景费”。

  记者随工商调查人员来到负责收费的李一物业管理处,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该管理处金书记的解释是,他们是受矿业集团旧改办的委托收费,收费的项目不是业主反映的“阳光费和观景费”,而是对采光好、靠近广场绿地的住户,按楼房的位置、地势楼层等实际情况收取的房屋价格调节系数;统一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主要是便于统一管理,怕住户自己安装时损坏屋顶和发生邻里纠纷,他们统一安装的太阳能热水器是经过招标采购的,售后服务有保障。

  工商调查人员认为,如果统一安装的太阳能热水器没有经过住户同意,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待他们调查核实后,将作进一步处理。

  (韧毅 石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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