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强收“开瓶费”?拒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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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02:04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6家酒店店规挡道
昨天下午,记者假称订餐,在云霄路多家酒店调查是否可以自带酒水时,在小南国、巴蜀飘香、小绍兴、海岛渔村酒店,工作人员均称“店里有规定,客人不能自带酒水。”其中海岛渔村表示,如果客人一定要自己带酒,那他们要收消费总额10%的“开瓶费”。 记者随后拨打电话询问宁夏路怡情楼、汇泉王朝青岛菜馆、勇丽大酒店,他们也都称按规定不能自带酒水,其中怡情楼表示如果要带,要收消费总额的15%。 3家饭店允许带酒 “可以自带酒水,白酒、红酒、啤酒都可以。”昨天下午,记者假称订餐,询问是否可以自带酒水时,云霄路上的婆婆妈妈湘菜馆、天府老妈川菜馆、渔码头海鲜舫均表示在该店就餐,无论消费多少,都可以自带酒水。 市消协:提前协议约定 记者就收取“开瓶费”是否合理采访市消协工作人员,消协方面表示,他们也接到多起类似投诉,市消协在处理这个问题的态度是,如果酒店没有提前告知要收取开瓶费,消费者可以拒绝支付,但消费者如果事先同意支付,双方就可以遵守协议。 (记者 段海鹰 摄影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