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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倒3岁男童后奔驰倒车辗轧致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03:06 重庆晨报

  

撞倒3岁男童后奔驰倒车辗轧致死

  刘兴志的母亲抱着孩子的遗像痛不欲生。

  

撞倒3岁男童后奔驰倒车辗轧致死

  车祸后遗留的血迹。一辆黑色奔驰车将3岁小男孩刘兴志撞倒拖行后,车上的两名男子下车看了看,然后又上了车。随后,奔驰车启动,倒退着再次从孩子身上碾过,刘兴志不幸当场夭折。这是20日发生在四川都江堰国堰宾馆前的一幕惨剧。目前,肇事司机彭永生已被警方刑拘,关押在都江堰看守所。事件直击车轮后血迹5米长

  前日,是都江堰李泰兴60大寿的日子,儿女们在当地最大的国堰宾馆包下20桌酒席,为父亲祝寿。突然,宾馆服务员跌跌撞撞地冲了进来,喘着气说:“快,你家娃娃被车撞倒,恐怕不行了!”

  家人赶到宾馆大门时,只见孩子躺在右侧坡道上,头上鲜血不断往外冒着,无论怎么呼喊,始终一动不动。

  记者赶到现场,看到宾馆内大厅出口处的弧形弯道上,一车牌为渝A•P8598的奔驰“S350”停在半坡。车身后,殷红血迹顺着坡道流了约5米。

  倒车碾断孩子颈椎

  第一目击者、刘兴志的小姨兰远丽哭着说:“下午3点过,我抱着娃娃下楼去耍,刘兴志跟到后面。走出大门,当我再回过头时,就看到奔驰车从那开过,娃娃一下就倒下去了,头就在车轮下面……奔驰车停下后,从前门下来两名男子,看了看又上了车。”但是,“车子又再次启动,竟然从刘兴志身上倒了过去……”

  对奔驰倒车,兰远丽认为:“绝对不是为了救人。”因为倒车从刘兴志身上碾过后,两名男子就下车站在车尾,一声不吭,眼看鲜血不停从刘兴志头部流出,却无动于衷,没有采取任何救助措施。

  兰远丽告诉记者,当时奔驰车上有个人还说:“赔钱就是了嘛,反正车子买了保险的!”

  尸检报告显示:刘兴志被送到医院前已被确认死亡。四肢多处骨折,颈椎、脊椎粉碎性骨折。刘兴志身上有两道清晰的车轮印:一道由头部左侧开始直到右肩膀,另一道在胸部斜着由左到右。

  20日晚8时许,记者在都江堰蒲阳路派出所见到了肇事司机。他脸色苍白,耷拉着头正打着电话。晚9时30分,肇事司机被警方刑拘。

  警方介绍,肇事者名叫彭永生,43岁,系重庆一矿业集团人员。日前,该集团收购了四川汶川县一家铝厂。事发当天中午,双方在宾馆内签订了收购合同,并一起吃了带酒的午宴。

  死者家属说,他们在派出所对驾驶员一再质问,驾驶员承认确实有二次碾轧行为。当家属质问驾驶员为什么不承认二次碾轧时,驾驶员说,作笔录时也说是倒车,并辩称倒车是因为下车看了后,想后倒将孩子退出来。

  肇事者属酒后驾驶

  据现场群众反映,当日肇事后,司机下车后浑身酒气,奔驰车后排的两名男子下车将车尾箱的3瓶茅台酒,转移到了一辆车牌为川U0624X的越野车上,越野车逃离了现场。都江堰警方对彭永生的血液酒精检验报告和机动车安全检验报告单显示,彭永生血中乙醇含量是19.64mg3100ml。根据《道法》相关规定证实属于酒后驾驶。

  善后处理

  男童亲属欲上法庭讨公道昨日,死者刘兴志亲属约见了律师,准备将肇事司机和国堰宾馆一同告上法庭。

  警方答复要到第7天

  昨天上午,死者刘兴志的父母和两位亲戚就来到接办此案的蒲阳路派出所。警察答复具体结论还是要到事故的第7天。

  而前去采访的多路记者也吃了闭门羹,派出所负责人一见记者第一句话就是有没有采访许可,如果有这个许可,什么都可以说。

  家属欲上法庭讨公道

  死者家属表示已经约好了律师,将商谈具体办法。孩子的父亲说,虽然警方已经明确表示刑事方面是一个公诉案件,但是昨天孩子离开已经是第3天了,他们不能等。为了给孩子一个公道,只能依靠法律,用法律的武器惩治凶手。

  21日下午,彭永生所在公司派出两名工作人员到国堰宾馆与孩子的家属进行善后协商,欲以3万元赔偿,但遭到家属拒绝,刘兴志母亲兰泽则表示,一定要追究肇事司机的刑事责任。

  同时,孩子的家人并不回避赔偿。他们说,逐渐冷静下来之后,他们认为只有通过合法正当的渠道,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家属拟向宾馆索赔

  事发后,虽然宾馆方面态度积极,一直在协助受害人处理有关问题,并提供多间客房供家属接待用;但是孩子家属认为,宾馆方在这次事件中车祸部分负有一定责任,所以会对他们提出赔偿等要求。据孩子的母亲讲,事发时国堰宾馆玻璃门处有一名门童,他亲眼看到孩子被两次碾压却没有制止;此外,国堰宾馆门口斜坡处摆放了很多花盆,但车祸发生后这些花盆均被撤走,这也是宾馆方应该在车祸部分负有一定责任的原因。

  宾馆总经理助理向家属表示,如果经过相关部门认定后,宾馆该承担一定责任,宾馆不会推卸。

  疑点追问

  大奔后排坐着何人?

  据目击者称,奔驰车共4人,事发时,司机和副驾驶位的人曾下车查看,但是后排座的两人一直无动于衷。

  如果彭永生只是个驾驶员,事发后,会不会是车上另外的人指挥他倒车,那么那个人是谁?

  这些问题,在连日的采访中都没有任何答案,只能等到第7日,当地警方公布调查结果以后才能知晓。

  最新进展

  警方初步判定过失性致人死亡昨日,成都一律师事务所主动联系到死者家属,并有意愿对此案进行代理。这位刘姓律师说,他在蒲阳路派出所了解到,公安机关对此案的初步判定为:过失性致人死亡。

  刘律师称,这个判定的意思就是说:肇事司机彭永生当时是有倒车碾压行为,但是意愿是过失,而不是故意。“但我们认为他是故意杀人。”刘律师说,经过他初步取证,第一次撞击碾压后,刘兴志的身体是位于两个轮胎中间,如果司机是为了救人,那么此时他就应该直接把刘兴志拉出来。是在司机下车观察后,又再次上车倒车,“这从残留的车痕可以看出。”

  律师观点

  司机倒车时心态是关键

  国家一级律师岳成在分析奔驰车轧死3岁男孩事件时说,此案关键是看肇事司机做出倒车这一行为是出于什么心态,如果是有意倒车致孩子死亡,那就构成故意杀人罪,最高可判死刑。如果倒车是为了把孩子救出来,那就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

  至于如何判断肇事司机当时主观心态,岳成说,需要用司机的客观行为来衡量。譬如,事故发生后,司机有没有保护现场?司机有没有积极主动报警?如果没有,那他主观上就有故意轧死孩子的嫌疑。

  网友评论

  一、按照《道法》规定,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赔偿金最高15万元,再加上丧葬费和精神抚慰金等等,最高也就20多万元的赔偿。但如果将人致伤或者致残,赔偿可能高得多。正因如此,导致了肇事司机倒车碾死人的疯狂行为!

  二、做出倒车决定的内幕是什么?应该是车内人共同商量的决定,车内人是“主谋”或“同犯”。

  三、我不知道这样的司机以及车里人,以后如果活着,跟鬼有什么差别!让他死太便宜了,让他们一辈子生活在阴影里面吧!

  四、为什么这样的事还在重复,是哪里出了问题?谁能制止这样的事情?我认为国家应该制定相应法律,不要所有的事情,都能用钱来解决,有些事情是用钱买不来的。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没有了,就再也没有了!

  五、这样的案件必须用重典,按故意杀人罪直接论处,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他不是开奔驰吗,就判到那个开奔驰的以及奔驰的车主赔他个倾家荡产!

  六、即使是酒后驾驶,但故意倒回碾死人就是故意杀人,这个是故意杀人,只是想赔钱了事?实在是太幼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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