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拆迁户购买定向销售经适房将一次性付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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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03:07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崔木杨 实习生刘赟)“选房时间10分钟,限时清场,一次性缴清全款,否则取消购房资格。”昨日,望着手中的购房须知,欲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拆迁户韩先生一脸的无奈。他认为上述购房须知完全是一纸霸王条款。北京市建委称,今后对拆迁户定向销售的经济适用房将全部一次性付款。 拆迁户 此举应视为无效
昨日,前门地区拆迁指挥部东一分指门前,韩先生望着由崇文区政府发出的《搬迁居民选购天通苑经济适用房须知》,不断地摸着自己的下巴。 “选房时间十分钟,一次性全款缴清。这不是难为人吗!”韩先生说,他是前门地区的拆迁户,去年和拆迁办签署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协议,当时拆迁办并没有告知一次性付款。 另一拆迁户李先生表示,没钱就取消购房资格,还不许使用商业贷款,这无疑是强行取消了没钱拆迁户依法购买经适房的资格。“该须知已违背了公平的买卖原则,应视为无效。” 市建委 今后将全用一次性付款方式 昨日16时,崇文区政府危改办一位工作人员说,此次针对前门地区拆迁户的情况,是政府首次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给拆迁户。崇文区建委接到政策,要求付款方式为现场一次性缴清。 “开发商拿出1500户经济适用房已属难得,且每户居民都已得到了数目较大的拆迁补贴款。”北京市建委开发办的一名工作人员称,一次性缴清的付款政策是市建委制定的,以后此类情况也都会采用这种付款方式。 “政府补贴的拆迁款足够买得起此次2650元/平方米的住房。” 法学专家 此举带有“霸王条款”的性质 北大法学院民商法教授尹田说,经济适用房是政府对特定市民的一项优惠政策,对于这种特殊交易方式,政府自然有权介入。但从形式上看,因其具有一方强制、另一方按意愿进行交易的行为,所以该购房须知存在霸王条款的性质。 尹教授认为,政府应向社会公示要求住房款一次性付清的原因,解释清楚制定这一政策的初衷和依据,及这一政策的受益方。至于10分钟看房的规定,尹教授强调是没有道理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