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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执法事项全面下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04:00 深圳商报

  我市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将在全市推开

  21项执法事项全面下放

  【本报讯】昨天,市长许宗衡主持召开市政府四届五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决定、市本级专项资金(基金)清理整合方案等议题。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行政执法水平和行政执行力,市政府有关部门起草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总结龙华、布吉等六街道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创新街道管理体制,实现执法重心下移。根据《决定》,街道综合执法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规划和国土管理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在龙华、布吉六街道试点时增加的计生、劳动、建设、燃气、质监等共21项综合执法事项,将街头、路面容易发现,不需要复杂技术手段就可以判定的执法事项,职能交叉容易形成管理“真空”的事项、一些有执法职责而无执法队伍的管理领域等基本全部纳入综合执法范围内。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决定》,将在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全面实施。会议认为,自今年7月1日我市在龙华、布吉等六街道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以来,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改进行政执法状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阶段性目标已经实现,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时机已经成熟。会议指出,全面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街道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整合综合执法资源,明确权责划分,解决多头执法、重复处罚等问题;有利于实现管理重心下移,解决基层执法薄弱的问题;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社会,为基层基础工作和社区建设提供有力抓手;有利于建立起规范协调、精简高效、保障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会议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在街道综合执法全面推行过程中,主动与各区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尽快制定工作职责交接时间表,与各区签订工作职责交接书,实现过渡期工作职责的“无缝接驳”。各区要抓紧执法队伍组建,加强培训、规范执法。会议明确,在工作职责交接书签订之前,街道行政区域内仍由市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履行各自职责,避免出现执法“真空”。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本级专项资金(基金)清理整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清理整合后,纳入市财政管理的专项资金(基金)将由目前的87项减少到35项,清理整合后的专项资金(基金)基本满足目前和今后一定时期我市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会议指出,对专项资金(基金)的清理整合,是改革财政资金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对纳税人负责的态度,有利于统一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集中财力办大事;有利于制定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有利于避免财政资金使用的随意性和利益部门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会议要求相关部门严格贯彻执行《方案》,尽快将资金整合落实到位。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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