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安民警将换发全国统一警察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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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06:46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刘娜、通讯员龚萱)2007年1月1日起,湖北省将启用全国统一的警察证,省公安厅制发的旧证停止使用。昨日,湖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通报了这一情况,请群众监督民警规范用证,对持证者身份有疑问的,可拨打110举报或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新警察证由专用皮夹和内卡组成,须同时使用才有效。专用皮夹为竖式黑色皮质,外部正面压印警徽图案和“人民警察证”字样,背面压印英文“CHINAPOLICE”字样;内部上端镶嵌金属警徽一枚和“公安”二字。证件内卡正面是持证人二英寸彩色数码照片、姓名
根据规定,警察在执行公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随身携带警察证,主动出示并表明身份。 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的民警也将使用同样版式的新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