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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贪后捐”文建茂终审获刑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06:5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受贿98800元,判刑3年。”20日下午,湖南新田县法院法官向文建茂宣读了永州市中院的再审判决书。至此,新田县原教育局局长文建茂“先贪后捐”受贿案尘埃落定。

  2004年11月16日,文建茂涉嫌受贿罪被批捕。文建茂称,其任职期间收取他人财物
109300元,有34000元用于公务开支和扶贫帮困、社会赞助,这部分钱应从受贿总额中扣除。文建茂一审被判刑5年,上诉被改成判三缓四。之后,因舆论压力,文建茂再次被捕。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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