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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费卷证27日送法院? 陈唐山:收到文件再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07:50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12月23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公务机要费案合议庭决定,以最速件要求“总统府”十二月二十七日中午十二时前将相关卷证函覆法院;“总统府”秘书长陈唐山晚间表示,待二十五日收到文件,了解法院合议庭裁定内容后再研议。

  据报道,针对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要求“总统府”在二十七日中午十二时前将公务机要费案相关卷证送达法院,陈唐山晚间出席2006年岁末“总统府”音乐会茶会时表示,截
至下班为止,他尚未看到相关裁定文件,等到下周一(二十五日)收到文后,了解法院裁定内容后再行研议。

  此外,对于高雄市代理市长叶菊兰即将在十二月二十五日卸任,外界盛传叶菊兰将接任“阁揆”?陈唐山表示没有听说,民进党具有公职身分的官员卸任后,有些人也没有工作,没有安排。对自己与叶菊兰常被媒体点名为下任“阁揆”热门人选,陈唐山摇头表示无奈。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二度审理公务机要费案,台北地检署公诉检察官张熙怀中午向合议庭声请保全证据,请求合议庭与检察官、被告与所有辩护人即刻到“总统府“调阅、扣押相关资料。合议庭经评议后,驳回检方声请。

  审判长蔡守训指出,公务机要费的六项事实,合议庭经评议后认为是对被告有利的证据,“总统府”不可能销毁,检方的声请不符保全证据要件,裁定驳回。蔡守训表示,法院将依“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最速件函请“总统府”,将相关卷证于十二月二十七日中午十二时以前函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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