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在编雇用人员指标29日前上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08:50 台海网 | |||||||||
台海网12月23日讯 (记者 邱华明) 中共厦门市委编办昨天发出关于申报非在编雇用人员指标的通知 :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指标须于12月29日前上报。 根据通知要求,各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按通知附表《厦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指标申报表》所列项目如实填报,对本单位已聘用的非在编雇用人员进行一次清理,并根据实际提出申请,人员要精简,数量要控制。《申报表》可从厦门人事网(h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