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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被神秘男子冒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09:23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商报热线2813442报道(记者马翔宇)于先生通过鑫捷达物流公司送一批货去蒙城。他如约去物流公司提款时,却被告知货款早已被人取走。

  消费者:钱被冒领,你赔!

  于先生说,按照和鑫捷达物流的商约,货款是由该公司代收,共计574元。但当他拿
着单子去提款时,商家表示款已被人取走。“单子一直在我的手上,但对方居然轻易让人冒领!”他要求商家赔偿损失,遭到拒绝。

  物流公司:单子失踪,你诈!

  记者来到位于临泉路上的鑫捷达物流公司。该公司一位夏姓经理告诉记者,5日,一个自称姓贾的男子拿着现在于先生手中的单子来领钱。“如果对方没拿单子来,我们会让他登记身份证号码”。记者从登记本上看到,货款栏尾的确有一个“贾”字落款,但无证件号码。货款被取走后,货单应由物流公司盖章并存底,但单子怎么又落在了于先生手中呢?而且没有盖章。夏经理分析,可能是那人领完货款后偷偷把单子带走了。“我还怀疑他们是一伙来讹诈的呢!”

  消协:单子没盖章就有权提款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合肥市消协。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双方约定,只要货单上没有商家的盖章,消费者就有权提款。由于商家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单子是被人取款后又拿走的,那么按照正常程序,消费者有权索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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