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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社保两地方性法规明年1月1日实施社保有问题请拨12333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10:01 云南日报

  

城建社保两地方性法规明年1月1日实施社保有问题请拨12333

  我省进入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重要时期

  本报记者 江洋摄

  昨日上午,《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新闻发布会在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有关部门对上述两个地方性法规规定回答了记者提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光禄出席会议并讲话。参加会议的还有来自省地税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省建设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研究室、省总工会等部门和机构的相关负责人。社保费欠费15.77亿元

  你所在单位仍然没有依法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吗?明年1月1日起,可拨打12333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进行举报;如果单位代扣了保险费但没有向税务机关缴纳,你也可拨打省地方税务局电话3649110进行举报。

  【问题】我省8年来征收社会保险费的金额是多少?累计欠费多少?欠缴社会保险费百万元以上的企业有多少户?能在《条例》实施前缴清欠费吗?

  【解答】从1998年我省地税系统开始征收社会保险费以来,截至今年11月30日,全省地税系统共征收社会保险费492.44亿元,累计欠费15.77亿元。目前我省欠缴社会保险费百万元以上的企业有200多户,年底前缴清欠费不可能,地税部门只能尽量督促企业缴清欠费。

  【问题】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的缺口还有多少?会通过商业运作来使这些基金增值吗?

  【解答】目前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还有缺口,另外失业保险、工商保险、生育保险的基金还略有节余。云南的社会保险基金不存在用商业运作方式搞增值的情况,是按正常银行利息使其保值和略有增值。

  【问题】我省社会保险费欠缴的情况较普遍,那么如何通过《条例》体现出强制性呢?

  【解答】缴费单位在限期缴费期满后仍不按时足额缴纳、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关有权依法采取保全和强制措施,震慑和打击恶意欠费行为,体现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保障依法缴费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

  【问题】目前还有不少企事业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条例》1月1日实施后,对这部分单位会不会有一个缓冲过渡期?

  【解答】没有什么过渡期。必须按《条例》强制执行。城市建设以人为本

  新修订的《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执行,我省未来城市建设更注重以人为本,注重细节管理,同时强调节水城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等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性。

  【问题】我省在加快城镇化建设中,也出现了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相对滞后的问题,如何解决?

  【解答】目前我省已进入了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重要时期。下一步我省的城镇建设,将按照《条例》实施,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城市监察队伍对城市管理的方式需要友情操作,充分理解适当保留和为小商小贩提供城市生活的空间,而不是一味地野蛮执法。

  【问题】特许经营制度将对海外资金开放,特许经营的范围是什么?

  【解答】特许经营的范围包括: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城市排水及污水处理;城市绿化的养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清运项目;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管沟、广场、公共停车场、洗车场等。但是,主管部门将慎重对待公交特许经营的开放。具体的特许经营项目将向社会公布。

  本报记者马益华连芳(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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