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官”裁定“机要费”案不“违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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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12:33 新闻晚报 | |||||||||
□剑啸晚报讯据东南快报报道机要费第二次开庭,吴淑珍请假没有出庭,而“法官”一开庭就针对机要费案是否“违宪”问题,裁定不“违宪”,而且被告不得再提抗告。不过律师团的反应相当激烈,除了不断反映不能理解,还继续用程序问题干扰庭讯进行。 律师团无法再提抗告
吴淑珍告假,但另外三名被告昨日都出庭应讯。陈水扁办公室前副秘书长马永成与办公室主任林德训昨天上午进入“法庭”面对媒体询问时,都不发一语。至于陈水扁办公室出纳陈镇慧,则依旧闪避媒体镜头,直接进入“法庭”。 昨日,“机要费”案一开庭,“法官”就裁定审理此案不“违宪”,而且律师团无法再提抗告,“审判长”说继续审理。 “法官”出示60本发票 “法官”出示装了满满12个大袋子的60本发票给被告看,问被告是否认得这些发票,因为涉及机密,发票没有公开,辩方律师团便又打断审讯,质疑“法官”不公平,并抗议说发票没有给律师看过,所以不符合程序。 29日将再开庭 据悉,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将再度召开准备程序庭,“检方”希望吴淑珍在身体状况许可下能够出庭。 蔡守训指出,下次开庭的主要内容,将针对机要费案的三大卷宗内容是否为所谓“机密”进行讨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