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瑞士狐狸城打赢1欧元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15:22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上海一公司商标像“洋狐狸”涉侵权

  本报上海讯瑞士联邦公民西尔维奥·塔尔基尼系“FOXTOWN及特定狐狸图形”图文作品著作权人,在沪与上海富客斯实业有限公司打侵权官司。12月2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富客斯公司被判侵权,西尔维奥·塔尔基尼先生就著作权要求赔偿合理调查费用1欧元的诉讼请求获得支持。

  法院经审理查明,西尔维奥·塔尔基尼先生设计的“FOXTOWN及特定狐狸图形”于1995年9月作为商标标识向瑞士商标注册机构申请并获得注册。2005年4月我国版权局根据其申请亦颁证确认其享有著作权。2003年7月,后成为富客斯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陆先生以与原告作品类似的“FOXTOWN及狐狸图形”向我国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2003年8月,富客斯公司成立,随后在其经营“顶级服饰展售中心”、“运动休闲中心”等的世贸商城、中融国际商城、大西洋百货等处广告牌、购物袋、贺卡等处,以及公司网站(www.foxtown.com.cn)的相关网页上使用涉案标识。

  法院将中外两狐狸城商标比对后认为,两者在要素、构图、色彩等主要方面给人的视觉效果基本相同,仅有线条、轮廓等细微差别。法院认为:由于瑞士与我国均为《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的成员国,因此,西尔维奥·塔尔基尼先生对该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虽然陆先生称狐狸城标识图案属于公有领域,且来自于友人赠送,但对此未能提供相应证据,因此可以认定该标识是在西尔维奥·塔尔基尼先生作品基础上稍作修改而形成,受让该商标的富客斯公司擅自将其在经营活动中大量复制使用的行为,构成对西尔维奥·塔尔基尼先生著作权的侵害。

  据此,法院判决富客斯公司立即停止侵害西尔维奥·塔尔基尼先生对“FOXTOWN及特定狐狸图形”享有的著作权;在上海主要媒体上刊登声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其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币10元(1欧元)。

  (阮巍卫建萍)

  (晓健/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