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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案”成“高危区”,广东高院出台破产清算新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17:22 云南日报

  新华社广州12月23日电(记者吴俊)深圳中院几名法官日前涉嫌受贿被逮捕,他们都曾在破产庭工作过。为了规范破产清算工作,广东高院日前出台新规,对所有参与破产清算的中介机构采取摇珠的方式随机决定。该新规将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行。

  记者了解到,按照现行破产法和过去的相关规定,参与破产清算的中介机构都由破产合议庭直接指定,这就为一些法官“暗箱操作”提供了可乘之机。在前不久被查处的深圳
中院法官受贿案中,不少涉案人都是在破产清算工作中收受贿赂。

  为了堵塞破产清算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广东高院日前出台了《关于规范破产清算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按照这个规定,广东全省法院将从2007年1月1日起,对所有参与破产清算的中介机构采用摇珠的方式随机决定。

  据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新规,破产清算组聘请中介机构,一律在法院公布的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名册中通过摇珠随机选定。新规还强调拍卖将成为破产财产变现的唯一法定途径,破产清算需要变现处置破产财产,一律通过拍卖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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