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范围将建农村低保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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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4日02:20 重庆晚报 | |||||||||
我国政府在23日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将积极探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根据会议透露的信息,明年中国政府除提出将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外,特别要求明年要继续增加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引人瞩目的一句话是:“积极探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中国政府还表示,鼓励已建立制度的地区完善制度,支持未建立制度的地区建立制度。此前,财政部长金人庆表示,明年中央财政将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在更多地区推广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这是继前不久《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后,中国政府首次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出席会议的代表和有关专家表示,在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正处于深刻变化的关键时期,中央提出用现代理念引领农业发展,继续稳定、完善、强化支农惠农政策的举措,传递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三大信号:发展现代农业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的空间有望巩固和拓展、农村社会事业获重点“关照”,三个“高含金量”政策将使农民切身利益得到更多保障。据新华社 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