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中心与医院互相争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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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4日03:55 北京晨报 | |||||||||
医保中心资金压力大单方解约逼乱收费医院整改忽略参保人利益 新华社电(记者 张云龙)前不久,一起由查处医院乱收费引起的解除基本医疗定点服务协议事件在呼和浩特市引起普遍关注。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当事双方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与内蒙古自治区医院为各自利益产生纷争,却使参保人员陷入两难境地。
2006年上半年,呼市医保中心在例行抽查病历时,发现基本医疗定点服务单位内蒙古医院收费偏高:一是不能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同类药品中专门选用价格高的乙类药品或者自费药品,价格便宜并且能够报销的甲类药品使用较少,药品费占住院总费用比例超过50%;二是对部分参保人员治疗、检查与收费不一致,有收费无病程记录;三是参保人员住院检查、治疗项目没有实行微机管理,收费小票与检查处置治疗单不能对应。这不但加重参保人员负担,也增加了医保中心的支出。 对呼市医保中心的说法,内蒙古医院并不认可。11月,呼市医保中心开始向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大量散发传单,指出医院未认真执行基本医疗定点服务协议,并声称11月将与之解除基本医疗定点服务协议。 王海燕认为,解约会给医院造成一定压力,每年仅医保中心与医院的结算就达3000万元,加上参保人员自结部分,带给医院的总收入在6000万元左右,这个数额可占到医院总收入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内蒙古医院表示愿意“蒙屈”整改。随后,双方发表公开声明称,继续履行协议。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信息中心主任刘洪钟说,医保中心为保证基金不超支,有更多的资金归自己支配,上卡医院、下卡患者。医院为了自身经济利益,利用医院处于相对垄断的地位,尽可能突破医保的限制,促使医院医疗费升高。双方争利,矛盾突出。 作为重要的监管部门,医保中心查处医院乱收费、要求降低费用是其应尽的职责,然而为了自身利益,医保中心却采用了单方面解约的方式逼迫医院,使众多参保患者面临医院收费不合理和失去定点医院的两难选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