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社会车辆停放有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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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4日03:58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李双全)今晚公交车辆延后到次日凌晨1:00收班,正班车辆在原站址停放(402、462例外,21:00开始,402、462正班车辆在大同路停放,加班车辆在邹容支路停放),同时增加增援车辆疏散人流,增援公交车辆必须按时(23:00)到指定停靠路段停靠,停放分三个方向进行安排: (一)往南坪方向,允许该方向疏散公交车辆靠民权路建设公寓门前至民生路下口
(二)往杨家坪、沙坪坝方向:允许该方向疏散车辆靠临江门路口至重庆宾馆路口段(15台)道路右侧单排停放。 (三)往江北方向(走北干线):允许该方向疏散车辆在沧白路段(15台)、民族路、临江支路左侧顺向停放(35台),上车点为临江门路口靠附二院门诊部前。 (四)公交集团还可以在23:00,在两路口、滨江路上聚集一些公交车,随时调往解放碑周边疏散人群。 此外,守候各点、段民警和协警将引导社会车辆到就近的停车场停放,将下青年路、江家巷、八一路区教委门前段、石灰市、得意世界民权路一侧及靠骨科路口的货车停车场提供给社会车辆停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