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价格大检查 哄抬物价最高罚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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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4日06:5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 周前进 ) 为稳定和规范节日市场价格,成都市物价局将在今年12月25日~2007年1月3日开展全市市场价格大检查,以稳定市场价格,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收费行为,制止价格欺诈。对哄抬物价者最高将罚款20万元,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此次价格大检查将重点检查粮油等主副食品价格是否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和低于成本价倾销者,最高将处3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此外,还将重点检查城区临时占道停车场停车乱收费行为。对部分商家节日期间促销行为也将进行检查,以降价方式销售商品的,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以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的,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的;在开展促销活动时标示的市场最低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标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诱骗群众购买等价格欺诈行为,物价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给予警告。 检查期间,为受理市民举报,物价部门24小时有专人值守价格举报热线123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