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船舶划出海上“行车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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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4日08:15 南海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12月23日讯 (记者范南虹 宋国强 特约记者钟敬忠)今天下午,海南海事局在海南新国宾馆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明年1月1日开始,琼州海峡将正式实施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 船舶定线制,指在规定水域划出航道,所有过往船舶必须按规定的航道和航向行驶。琼州海峡定线制适用的海域范围为:山狗吼灯桩与木栏头灯塔连线以西、灯楼角灯塔与临
据了解,实行定线制后,在边界分隔带与海峡两岸之间设置的沿岸通航带里,船舶进出应经由警戒区,不得穿越通航分道及分隔带,凡违反规定,主管机关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船舶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船舶报告制指船舶抵达规定海域,应向海事主管机关报告,内容包括船名、呼号、国际海事组织编码、位置、航向、航速、船舶基本情况等。琼州海峡实行报告制的范围是:东部以木栏头灯塔为圆心、22海里为半径的圆弧线,以及临高角灯塔与灯楼角灯塔连线及琼州海峡之间的水域,共设置了东、西、南、北四条报告线。适用报告制的船舶有客船、客滚船、200总吨及以上的其它船舶,200总吨以下的船舶采取自愿加入报告制的原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