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重大抢劫焚尸案案犯立功 死囚临刑前捡回一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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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4日08:23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据新华社电 一名死刑犯在将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时,如实供出了一起重大抢劫焚尸案的主要案犯,并协助公安机关将案犯抓获归案。近日广西来宾市中院将其死刑改判为无期徒刑。 玉全是来宾市兴宾区桥巩乡人,在2003年间,玉全伙同他人在来宾、柳州一带实施抢劫,连续作案,且在作案过程中将一人捅伤致死。同年11月,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死刑。
2004年8月27日,来宾市中院法官在依法对罪犯玉全进行验明正身、将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时,玉全称其要立功,并向审判人员提供了两起他人犯罪的线索,其中一起是广西公安厅督办的抢劫杀人焚尸案。法官经请示汇报后,决定暂停行刑。最终,警方在玉全的协助下,将另一抢劫杀人犯抓获归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