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规范出国(境)培训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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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4日08:29 红网-湖南日报 | |||||||||
本报12月23日讯(记者 苏莉 通讯员 吴志明)今后,我省所有出国(境)培训项目均由省外国专家局归口管理,凡是没有获得该局审批通过的项目都不得实施。这是记者日前从省外国专家局获悉的。 据了解,目前各种假借培训名义公费出国旅游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杜绝这种现象,确保出国(境)培训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有关精神,省人事厅日前专门发
《通知》明确指出,所有培训项目年度计划的审核、报批和组织实施,以及因公临时出国实习培训人员的审核工作由省外国专家局负责管理,并严格进行审批把关,杜绝无明确目的的出国(境)培训团组。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应参加相应外语考试,外语不符合要求者不得派出。《通知》还要求,公费出国(境)培训团组一律不准通过旅游部门或旅行社渠道来承办或转包。出国(境)培训团组应组织出国前预培训,回国后15天内,要向省外国专家局及所在市州人事局提交培训总结报告,及时上报有推广价值的成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