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临刑前立功改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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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4日09:26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新华社电 一名死刑犯在将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时,如实供出了一起重大抢劫焚尸案的主要案犯,并协助公案机关将案犯抓获归案。近日广西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暂停对其执行死刑,以其有重大立功为由,对这一案件依法重审,将其死刑改判为无期徒刑。 被告人玉全2003年间,同他人在来宾、柳州一带实施抢劫,连续作案,且在作案过程中将一人捅伤致死。2003年4月29日警方将其抓获归案。同年11月7日,来宾市中级人民法
2004年8月27日,玉全将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时称其要立功,并提供了两起他人犯罪的线索,其中一起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督办的抢劫杀人焚尸案。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请示汇报后,决定对玉全暂停执行死刑。并在玉全的协助下,警方我将另一抢劫杀人犯抓获归案。 为此,法院依法认定玉全有重大立功表现,重新作出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玉全无期徒刑。 (紫/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