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死刑犯刑场立功被改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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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4日12:47 北京晚报 | |||||||||
新华社讯一名死刑犯在将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时,如实供出了一起重大抢劫焚尸案的主要案犯,并协助公案机关将案犯抓获归案。近日广西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暂停对其执行死刑,以其有重大立功为由,对这一案件重审,将其死刑改判为无期徒刑。 被告人玉全是来宾市兴宾区桥巩乡人,因抢劫杀人被判处死刑。2004年8月27日,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将玉全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时,玉全向审判人员提供了两起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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