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草案今天七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4日13:01 法制晚报 | |||||||||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今举行 企业所得税法草案首次审议 物权法草案今天七审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再次审议:中小学周边不得设歌舞娱乐场所
据新华社快讯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今天上午在北京举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继续审议物权法草案、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劳动合同法草案。 企业所得税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明确:内资、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新税率确定为25%。财政部部长金人庆今天表示,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统一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对财政减收的影响不大,国家财政能够接受。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企业所得税优惠重点将由以区域优惠为主的格局转向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 物权法草案今天是第七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物权法草案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此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还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该草案规定:“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审的有劳动合同法草案,该草案明确了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草案把实行聘任制的事业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聘用合同纳入这部法律的适用范围。这部草案还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国家采取措施,逐步实现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随劳动者在全国范围内流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