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草案:哪些财产归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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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4日15:5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24日电 (记者李亚杰 郑玮娜) 在24日开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正在进行第七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对哪些财产归国家所有作出了新的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物权法草案六次审议稿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审议过程中,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财产归属应由民法或者经济法、行政法规定,而且草案已经规定“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因此哪些财产属于国家所有以由法律规定为宜。 对此,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这一款修改为:“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