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涉嫌滥用职权 致7800万公积金损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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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5日07:30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2006年12月21日上午9时30分,长沙市中级法院2号审判庭座无虚席。坐在被告席的易佑德,现年55岁,捕前曾任湖南省娄底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依法刑事逮捕、起诉。 在长达11页的起诉书上,易佑德被指控应为娄底7800万元住房公积金损失承担责任。
公诉人指出,易佑德在2002年至2003年11月任娄底市常务副市长,并任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期间,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证券投资相关法律、法规,违背市里关于住房公积金资金只能购买一级市场国债的决定和管委会职责、议事规则,违法违规批准、指令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8200万元住房公积金资金,投入恒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非法委托理财,致使该住房公积金本金除了以先期收益名义收回的370.8万元外,其余的7829.2万元以及国债法定利息全部损失。 (据中国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