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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歧视广泛地存在于传媒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5日10:14 国际在线

  新闻媒介的传媒歧视还表现在对弱势群体的误读和偏见。在今天大多数都市类或市民类新闻传媒中,有关弱势群体的宣传报道应该说仍占有相当的比重,但他们的整体形象却常常因为媒体有意无意的扭曲而变形。大多数媒体工作人员本身就属于社会“主流人群”,有着相近的价值观念和思想感情并用同样的视角看待弱势群体,在他们的笔下和镜头里,要么就是居高临下对弱势群体现实生活中的窘境表达一点慰抚和同情;要么就是着力渲染那些有损于弱势群体整体形象的负面报道。如进城农民工如今是一个很大的社会群体,在城市中他们
常常被视为“外来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他们以自己的辛勤劳动为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作出了贡献,理应得到新闻媒体的尊重和关注,但我们一些媒体对他们要么“视而不见”,要么“片面侧视”,津津乐道他们中个别的犯罪、群欧、嫖娼、为讨薪跳楼自杀等负面新闻,或者在报道中使用“无业人员”、“闲散人员”、“社会闲杂”、“盲流”等明显带有身份歧视的词语。

  传媒歧视广泛地存在于传媒界已经是不争的事实,问题是我们对传媒歧视产生的原因、以及带来的危害和影响还缺乏足够的认识。首先,传媒歧视使新闻传媒丧失应有的社会功能和背离了应尽的社会责任。在大众传播时代,大众传媒是“社会之公器”,所谓“社会之公器”,就意味着它应该代表全社会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以维护整个社会的有序运行为已任,这与我们坚持的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根本性质和任务也是相一致的。传媒歧视把目标受众锁定到并不占人口大多数的“主流人群”,却忽视甚至排斥最大多数人对信息的需求,从而造成了公共信息平台的倾斜,这无疑有悖于新闻传媒的根本性质和任务,使新闻传媒有可能沦为被少数利益集团垄断的工具。其次,传媒歧视是对新闻专业精神的消解和新闻队伍的腐蚀。传媒歧视从深层次的动因是受利益驱动,正如一位报社老总的直言不讳:“主流人群是社会环财富的拥有者,不断优化和吸纳这个阶层,就等于拥有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注意力资源’,印刷机就会往外吐钞票而不是废纸。”爱“富”就必嫌“贫”、趋“强”就必弃“弱”,谁有钱就向着谁,这就使新闻传媒在新闻报道中很难保持客观、公正,不能真实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进而成为权利和金钱的奴隶。再次,传媒歧视加大和扩宽了“信息富有”者和“信息贫困”者之间的信息鸿沟。根据传播学家松伯格关于“信息沟“的假说,大众传媒虽然对信息富有者和贫困者都会带来知识量的增加,但由于前者获得信息和知识的速度大大快于后者,就会产生强者恒强、弱者恒弱,老沟未平、新沟又起的“马太效应”,使两者之间在拥有信息和知识的差距不是缩小而是增大。从而加快了两者之间在拥有财富上的两极分化,不利于

和谐社会的建设。

  传媒歧视愈演愈烈,正在侵蚀和动摇着新闻事业的根基,已引起了新闻理论界和业界的注意。传媒歧视的产生有其政治、经济、文化等深刻的原因,要克服和消除传媒歧视也不仅仅是传媒界的事情。首先,要促进社会传媒资源合理的分配,使信息在各地区、各阶层的流通中尽可能保持均衡和平等,以满足多层次受众对信息的多层次需求。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和建设新农村中,新闻管理部门更要在传媒资源上有意识地向弱势群体倾斜,实行“信息扶贫”。如由政府投资办一些为普通工人、农民、进城打工者服务的带公益性的报(刊)、台、电视频道等,免费或低价提供信息服务。作为主流媒体、特别是各级党委机关报更应该牢记“代表中国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办报(刊、台)方针和理念,更多地关注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和生活状况,反映他们的呼声、愿望和要求,使他们充分享有与其他社会成员一样的媒介接近权、知情权和话语权,在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的同时,也构建起更加和谐的媒体。

  其次,新闻传媒要正确处理社会责任与经济利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大多数新闻媒体已通过转制和改制成为市场的主体,它们势必要通过媒介的分层和市场的细分来作出自己的定位,由广告的诉诸对象来确定媒体的目标受众,再由目标受众来确定媒体的内容和风格,以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争取最大的利润。这对新闻传媒来说既是必然的,也是必须的,也符合传播经济学的原则。但新闻产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新闻传媒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必须做到责任与利益、公平与效率二者之间的统一,而决不能唯利是图、见利忘义,以牺牲公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来获取一己的利益。这就需要新闻媒体在社会责任与经济利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寻找一个最佳的平衡点,既承担责任又兼顾效率。再其次,新闻传媒要摆脱认识上的一个误区,那就是惟有“主流人群”能够给媒体带来注意力和影响力。有一种观点认为,“主流人群”代表了受众中的主流,是一般民众认同的“舆论领袖”,媒体通过他们可以去影响一般民众,达到“二级传播”的目的。其实,这种说法带有很大的片面性。所谓“主流人群”和弱势群体,更多的是从物质层面来划分的。而构成人们物质财富的多少和生活水平的高低的原因往往很复杂,我们不能单纯以经济状况来衡量一个人的社会地位,更不能用经济状况来作为判断是否代表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标准。事实上,所谓“主流人群”在受众中并不一定就代表主流,也不能成为具有导向作用的“舆论领袖”。从市场的角度讲,若新闻媒体过多地把信息资源向少部分人倾斜,必然趋势会造成信息产品的趋同性和同质化,供大于求,丧失的也许是更大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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