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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检查“十五”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  违法行为逾期不改暂停新项目审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5日10:38 中国环境报

  (记者 冯永强 王黎明)

  本报讯为促进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强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中后期的监管力度,陕西省环保局近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十五”期间由省环保局审批环评的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大检查。

  此次检查的内容包括: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是否在选址、建设规模、生产工艺、主要环保设施等方面有重大变更或调整,如有变更或调整,是否向省环保局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或备案手续;项目试生产是否经过省环保局或省环保局委托的市级环保部门现场检查和批准;项目主要环保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运行;项目是否被省环保局或市环保局下达过限期整改和行政处罚;未申请验收擅自投产项目的投产时间及是否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并引起群众投诉。

  检查结束后,陕西省环保局还将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履行“三同时”手续的违规项目予以处罚:对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试生产超过3个月未申请竣工环保验收的,责令其限期办理验收手续;对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的,责令其停止生产并限期改正;对有以上环境违法行为的项目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逾期不改者,将暂停与该项目有关的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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