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不要让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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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5日12:14 新闻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浙江省杭州市政府在省内率先决定建立规章制度,消除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后的保障盲区,不让见义勇为的英雄“流血又流泪”。 杭州市政府近日出台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
对于无加害人、加害人或其监护人确实无力支付的,则视实际情况分类而定:一是见义勇为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其相关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解决(包括已参加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申报领取相关社保费用);二是见义勇为人员无工作单位,但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合作医疗保险的,其相关费用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三是见义勇为人员既无工作单位,又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合作医疗保险,如其为杭州户籍的,由行为发生地见义勇为基金会解决(无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地区,由主管见义勇为工作的政府部门解决)。对于那些非杭州户籍的见义勇为者,其相关费用由行为发生地见义勇为基金会解决(无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地区,由主管见义勇为工作的政府部门解决)。 杭州市政府指出,今后一旦发生除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外的其他见义勇为人员受伤致残或者牺牲,其户籍在杭州的,本人和遗属的后期生活待遇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