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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业务员吃回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5日12:24 新闻晚报
□记者焦晓虹 通讯员朱骏

  晚报讯 医药公司业务员徐某瞒着公司收取制药厂家回扣18000元,被普陀法院一审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

  徐某是某医药公司业务员,专门负责向几家医院提供药品。2004年,重庆一家药厂找到了徐某销售自己厂家生产的药品,并允诺只要卖出一箱药品,就给徐某1000余元的回扣。自2004年8月至2006年7月,徐某向医院出售了大量重庆药厂生产的药品,并从该药厂业务
员处获取回扣18000元。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徐某退出了所有赃款。

  普陀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推销公司药品的过程中,收受回扣18000元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依法应予处罚。鉴于徐某有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可对被告人徐某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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