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06年度旅行社业务年检展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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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5日16:21 江南都市报 | |||||||||
收“人头费”难过年检关 本报讯记者夏岚报道:23日,记者从省旅游局获悉,我省旅游部门即日起对全省旅行社进行2006年年检,如发 现旅行社存在收取“人头费”、零团费等情况将上报国家旅游局并给予相应处罚。
据悉,凡在2006年12月31日前批准并完成工商注册的旅行社都应参加本次年检;未完成工商注册的旅行社不 参加年检,但应填写《旅行社业务年检报告书》中旅行社基本情况和管理人员情况的相关内容,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此次年检将对旅行社的诚信旅游、质量管理、投诉处理、安全预防与事故处理、分支机构管理、导游管理、员工培训 等基本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旅游标准合同、责任保险、与专职导游劳动合同、业务团队档案等的执行和建立情况进行全方 位检查。 在年检年度内,一旦发现旅行社存在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承包或挂靠等方式非法转让经营权或部分经营权;超范围经 营;经营过程中有零团费、负团费现象;不给导游发工资、上团补贴;向导游收取人头费用等情况,省旅游部门将暂缓该旅行 社通过业务年检,并由年检主管部门依照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警告、限期改正等处罚。旅行社发生严重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 事件或是拒不参加年检,省旅游部门将不予通过该旅行社的业务年检,由年检主管部门依照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并注销其许可证。同时,对旅行社给予“暂缓通过业务年检”、“不予通过业务年检”结论的违规情况,省旅游部门将上报国 家旅游局。 此外,省旅游局还将根据旅行社的利润和实缴税金的指数,评选出2006年度全省国际、国内“明星旅行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