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对超市实施有关规定问题商品两天内下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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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5日16:21 江南都市报 | |||||||||
自制凉菜4时须售完 本报讯实习生郁晓静、记者夏震报道:记者从省质监部门获悉,我省从22日起实施《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 )》,该《规范》对超市现场制作的食品、问题产品的退出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根据该《规范》,超市应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构,负责处理突发的食品安全问题;年销售额在 10亿元以上的超市企业,须建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年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下的超市企业须设立专门机构,负责食品 安全。 该《规范》还规定,有关部门下达问题商品下架的指令后,超市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问题商品下架、封存等工作。 如果一种食品仅有两天的保质期,超市最少应为消费者留出一天的存放时间,不能销售当天就已到期的食品。 该《规范》还规定,超市自制凉菜要在4小时内销售完,否则要撤柜,直接入口的食物必须遮盖防尘。已上市销售的 预包装食品不得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严禁更改食品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