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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办“养犬证”第一年收4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5日16:45 江南都市报

  本报宜春讯记者熊俊萍报道: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宜春市财政局、物价局于日前通过了宜春中心城区犬类管理 费的规定,规定犬类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为每只犬第一年为400元,以后每年度为300元,另有数种特殊犬类减半或免收管 理费。

  据了解,宜春中心城区犬类管理费(含领证工本费)的收费标准为:中心城区每只犬第一年为400元,以后每年度 为300元。盲人导盲犬、肢体重残疾人扶助犬、军警用犬、科研
用犬不收管理费;绝育犬和生活困难的鳏寡老人养犬的减半 收取管理费。

  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在宜春城区范围内所有无牌无证的犬类,一律视为野犬,由公安部门牵头处置。因此, 今后在宜春中心城区范围内携犬出门须持有《犬类准养证》。确因领证、检疫、免疫接种、交易、诊疗等需要出户的,应当佩 挂犬牌,并不准乘坐公交车、

出租车
公共交通
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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