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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年审培训费该不该收起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01:39 大众网-齐鲁晚报

  为减轻旅游企业负担,省物价局规定从2007年起,不得收取导游年审培训费。而旅游部门却表示持证导游员每年56课时的培训,政府并无专门经费,只得靠收取学员的培训费来支持。

  本报济南12月25日讯为减轻旅游企业负担,省物价局日前出台意见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不得收取旅游企业年审费、导游年审培训费。但记者近日经多方了解获悉,目前
是否收取导游年审培训费仍存“变数”,各方态度不一。

  据济南市旅游局导游服务中心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介绍,按规定,导游从业人员每年须接受业务培训,方可进行年审。省物价局意见出台后,尽管他本人也清楚,但明年到底收不收费还说不清。12月27日-30日,济南市将组织持证导游员培训,学员每人交纳200元培训费。

  济南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负责组织指导行业培训工作,该处一位姓陈的工作人员采访中表示,省物价部门出台意见后,2007年该市导游年审培训将不再收费。

  但随后记者采访青岛市旅游局时,却听到“不一样”的说法。培训服务中心张军副主任说,持证导游员每年56课时的培训,政府并无专门经费,靠收取学员的培训费来支持。省物价局取消导游年审培训费后,培训经费便落了空。青岛市2006年导游年审培训因故延至2007年1月份举行,仍收取190元费用。2007年是否继续收费尚未确定。他透露,青岛市旅游局同济南市旅游局近期将通过省旅游局和省物价部门进行再协调。

  24日、25日,记者两次采访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该处负责人介绍,省旅游局已经将年审培训工作下放各市,关于年审培训,省市均没有专项经费。有关收费矛盾出现在国家修改导游管理条例的旅游发展过渡时期,“问题比较复杂和敏感,在征求国家旅游局和省物价局的意见之后,省旅游局将在适当时候下发通知”。

  就导游年审培训收费一事,一些导游员持有异议。他们认为,200元培训费对导游员来说是不小的负担,而培训的实用价值不够。


记者 乔显佳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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