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坊七巷房屋不能出租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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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02:30 海峡都市报 | |||||||||||
三坊七巷房屋不得出租,可消除不少火灾隐患 N本报记者 阙文龙通讯员 张 勇
本报讯 从下月底起,福州三坊七巷内所有的私房和公房,都不得对外出租,出租人应当于明年1月31日前终止房屋租赁,收回承租人使用的房屋,承租人必须在此期间搬出房屋,违者将依法处罚。昨日,鼓楼区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三坊七巷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对此作了明确规定。 目前,在三坊七巷内有许多房子对外出租,其中不少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加强对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管理,消除出租房火灾隐患,鼓楼区决定在三坊七巷范围内开展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并出台了该《通告》。 据了解,《通告》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关于“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的规定作出的。目前,三坊七巷内存在将厅堂、通道、天井违章搭盖成卧室、饭厅、厨房、卫生间并出租的现象,堵塞消防通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