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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特大涉黑团伙主犯获刑2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05:20 深圳特区报

  宝安特大涉黑团伙主犯获刑20年

  其余27名团伙成员也分别被判18年至2年徒刑

  【本报讯】(记者吴涛通讯员陈方杰)昨天下午,宝安区人民法院对陈小佳黑社会团伙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主犯陈小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故意伤害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和敲诈勒索罪等五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其余27名团伙成员也分别获刑18年至2年。据悉,这是宝安法院审判的首例黑社会性质团伙案。

  本报今年5月23日曾报道过这一特大涉黑团伙案。现经法院审理查明,陈小佳犯罪团伙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形成比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陈小佳是该犯罪团伙的组织者、领导者,本案多名被告人供述称他们曾经以封红包的形式,拜陈小佳为“大哥”,听从陈小佳的指挥,在公明、光明一带活动。陈小佳安排他们从赌场“出粮”,每日领取“出粮”的钱用于生活开支。

  陈小佳等28名被告人通过实施赌博、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获取了大量非法经济利益,具有相当的经济实力。而获取的大量非法收入均用来维持团伙成员们的基本生活开支。

  判决书指出,陈小佳及其犯罪组织成员们长期纠集并有组织地在宝安区公明、光明两地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犯罪活动,横行霸道、为非作歹,在当地造成了重大、恶劣影响。同时,该团伙的犯罪行为还造成了众多无辜群众受到重伤、轻伤以上伤害。相关犯罪指控的证据表明,该组织的成员在陈小佳的领导下,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犯罪活动,欺压一方、残害群众。

  案情回放

  涉黑团伙生日宴上被摧毁

  2005年5月,在全国公安机关部署开展的大接访活动中,100多名江西籍司机向宝安分局负责人哭诉了他们被麦灿辉、麦植森父子强制“停车买油”,遭到敲诈勒索的遭遇。公安机关随即展开调查,很快查明这是一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在公明和光明两街道从事敲诈勒索等多种违法犯罪活动,其“大哥”就是在当地土生土长的陈小佳,其手下有多名“干将”,有一帮马仔追随其后。

  随后,宝安分局正式成立专案组,一张抓捕陈小佳及其团伙成员的大网开始悄悄张开。2005年7月14日,专案组接群众举报,陈小佳及其女友将于次日晚前往某夜总会庆祝生日。专案组立即行动,陈小佳及其马仔全部落网。这个嚣张一时的黑社会犯罪团伙被彻底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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