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到主城14家银行缴诉讼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06:58 重庆商报 | |||||||||||
执政为民 服务发展
本报讯(记者 徐勤实习生 唐桂林)下月起,市民打官司可到主城14家银行就近缴纳诉讼费,并停止预收执行费。昨天,在“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的新闻发布
主城14家银行可缴诉讼费 从明年1月1日起,全市法院诉讼费将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市民在缴纳诉讼费时,除可到法院直接交此费外,还可直接到主城区14家银行缴纳。这14家银行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商业银行、信用联社。市高院张忠厚副院长称,区县也将至少有1-2家银行可以缴纳诉讼费,而全市129个法庭所在地的信用联社也可收诉讼费。 全市法院停止预收执行费 明年1月1日起,全市法院将停止预收申请执行费,待案件执行款收回后,再按收回款额计算收取申请执行费。同时,高、中两级法院还要停止预收执行活动费,待案件执行款收回后按实际支出收取执行活动费,切实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执行活动费主要包括执行法官出差费用,以及执行案子中需要拍卖的拍卖费等,当事人可向法院索要相关单据。 执行款七日内发给当事人 张忠厚副院长强调,各级法院要建立恢复执行制度,对已中止执行的案件,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立即恢复执行。对执行到位的执行兑现款,须在七日内发放给申请人。要是案件未能执结,法院也应及时发放到位款项。为保障执行申请人的权益,法院还推广执行专项救助基金制度,对债权不能实现,且生活困难的交通事故受害人、被拖欠工资的民工等申请人予以救助。 立案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 为最大限度给当事人带来便利,市高院要求各级法院建立收案、审查、受理、收费“一站式”服务。另外,设立立案“绿色通道”,对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特殊群体优先接待、优先立案。情况特殊的当事人,可预约在午间或双休日立案。同时,法院还应对低保人员、五保户、特困户以及缺乏生活来源的孤、残人等一律减免案件受理费,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下岗职工、进城务工人员、优抚对象等给予司法救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