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住房出租征税新规 租金越高缴得越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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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07:16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早报讯(记者 罗向明 曾小清)昨(25)日,成都市地税局就个人出租住房税款征收有关问题发出通告指出,从2007年1月1日起,实行对个人出租住房按综合征收率征收应纳税款的办法,综合征收率按出租金额的大小分成三档。 目的:简化计算自动报税
据成都市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实行对个人出租住房按综合征收率征收应纳税款的办法,主要目的是简化计算、简化征管、方便纳税,促进出租住房的业主自觉主动地申报纳税。 为了方便市民很简单地计算出自己出租住房需要交的税款,地税局借鉴了其他一些城市的做法,报市政府同意后,决定在成都市范围内按综合征收率征收个人出租住房的应纳税款。 算法:租金越高缴得越多 综合征收率按出租金额的大小分成了三档:月租金在15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4%;超过1500元(含1500元),不足5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8%;超过5000元(含5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12%。 为什么分这样三档?地税局工作人员解释说,这是综合考虑营业税起征点、个人所得税扣除额,以及成都市租金水平的分布情况后确定的。根据地税局前期调查了解,成都市目前近八成住房出租的月租金在1500元以下,其综合征收率为4%,税负水平比较低;另有两成住房的月租金在1500—5000元之间,适用8%的征收率。 范围:不涉及商铺写字楼 此次通告只是针对个人出租住房,而对个人出租商铺、写字楼并没有涉及。地税局工作人员解释,目前适用综合征收率确实只有住房,是因为商铺、写字楼这类房屋租金价格比较高,现行税法对出租此类房屋没有税收优惠规定,而且目前已将商铺、写字楼出租纳入日常的规范管理中,所以这次调整没有把非住宅纳入综合征收率范围内。 帮你算账<<< 租金2000元缴税160元 以锦江区130平方米,月租金2000元,出租房屋用于居住的为例计算。 目前每月需缴纳税收为: 1、营业税:(起征点为按月1500元,少于1500元免征) 租金收入的3%,则2000×3%=60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1%、5%、7%),则60×7%(城区为7%,建制镇为5%,农村为1%)=4.2元3、房产税:租金的4%,则2000×4%=80元 4、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租金收入-所缴税费-修缮费(每次限额800)-1600〕×10% 5、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则60×3%=1.8元 6、四川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1%,则60×1%=0.6元 共需要缴纳税收146.6。 从明年1月1日按综合征收率征收(8%)后:2000×8%=16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