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在所在区县范围内招生 民办学校不得进行入学测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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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09:01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爱铭 通讯员 焦苇)市教委昨天召开的2007年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会议传出信息:明年本市初中、小学入学人数预计分别为10.92万和10.13万,基本与今年持平。部分民办学校将实行“就近免试入学”;普通初中不准设特色班;残障孩子随班就读。明年5月26、27日,全市小学新生报名。 民办学校招生不凭等级证书
本市明年招生政策规定,原则上民办学校在所在区县范围内招生。具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学生宿舍和相应的住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经核准后可向外区招生。如仅在一二年级提供住宿、高年级改为走读的学校,则取消对外区招生资格。 目前,部分区县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这些民办学校的招生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按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办法,招收对口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所接纳学生按公办学校实行免学杂费政策,并由政府核拨生均经费。另一部分与一般民办学校同样招生。两类学生在校享同等待遇。 民办学校招生,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测试和面试。民办初中招生应以《学生成长记录册》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录取的依据,不得要求报名者提供学科类竞赛、等级考试证书。 普通初中不准设特色班 市教委规定,各中小学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创办特色学校为名举办重点校,不得以开展实验研究、办特色班为名举办重点班,并以此为名测试、选拔学生。 对体艺特长生招生也将加强管理。普通小学一般不进行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普通初中一般不设特色班。经区县审核同意的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招生,可由小学推荐,或进行体育、艺术技能测试,但不得以此为名对普通学生进行学科类内容的考试或测试。 未完成办学体制改革的公立转制学校,自2007学年起停止招收新生。 残障孩子随班就读 据了解,目前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有约1万名残疾儿童,其中一半在特殊辅导学校就读,另外一半经医院鉴定可与正常孩子一起读书的,目前在普通公办中小学随班就读。 明年招生政策规定,公办学校须按照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安排对口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