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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电厂燃油泄漏污染事故 相关责任人及单位被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09:53 河北日报

  据新华社成都12月25日电(记者刘海)25日,记者从四川省环保局获悉“11·15泸州电厂燃油泄漏事故”相关责任人及单位的处理结果,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公司被处以20万元人民币的经济处罚,公司相关责任人被分别处以扣减奖金、撤销职务等处罚,四川省环保局在2007年5月15日之前暂停审批泸州市除污染治理项目以外所有新建项目。

  2006年11月15日,川南发电有限公司泸州电厂新建工程发生柴油泄漏事故造成跨界
污染。经查,11月6日,泸州电厂在建工程施工单位按照调试计划,在污染处理设施尚未建成的情况下,开始燃油系统安装调试。调试期间,供油泵机密封装置损坏,柴油泄漏混入冷却水管道通过雨排系统外排,导致长江水体污染,共有近17吨柴油进入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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