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绿色通道” 加强沟通力促医患和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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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10:10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12月25日消息(记者明慧 通讯员石磊):目前,不少医患纠纷和矛盾是因为医患双方沟通不到位引起的。对此,石家庄市卫生局要求,全市各医疗单位要建立方便快捷的医患沟通体系,通过“绿色通道”与患者及时沟通,真正了解患者的意见和服务需求。 根据这项制度,门诊医师、病房经治医师在诊疗过程中要主动征求患者对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对患者进行健康指导并注意患者的情绪变化;护理
各医疗单位还要建立政工查房制度,即政工、行政人员每天下午查房一次,对患者提出的一般性问题当场予以解决,对重大问题做好记录及时研究解决。要定期召开患者及家属座谈会,并通报对患者意见建议的解决、采纳情况。 要设立投诉电话,科室设意见本,方便患者及时反映意见,制作出住院病人征求意见卡,办理出院手续时发给患者或家属,征求意见,并指定专门机构对已出院患者进行上门或电话回访,组织专家对大病、慢性病患者和典型病例患者进行技术回访,征求患者意见,有针对性地改善服务功能。 在解决患者意见的问题上,各医疗单位要分级解决好患者提出的意见。医护人员收集的患者意见要向科主任、护士长报告;科室解答、解决、调解不了的问题,或涉及全院、内容重要的意见,要及时向医院领导报告,进行解决;医疗机构解答、解决、调解不了的意见或涉及多家医院的全局性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卫生局,由其组织人员进行解决。对患者提出的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在解决、调解后要向当事人反馈处理结果,并再次征求意见。 对患者提出的涉及医疗事故争议的意见,各医疗单位要及时组织院内专家进行技术甄别,院内专家已确认属于医疗事故的,要与患者进行诚实友好的协商,调解解决;院内专家认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要对患者进行耐心解释,消除误解。对医患双方就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有争议的问题,医疗单位要主动与事故鉴定机构联系,及时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与患者沟通协商。对医患双方就鉴定结论有争议的问题,医疗单位要积极主动地纳入司法程序,做好执行和善后处理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