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家庭可按月领补助(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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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10:28 城市晚报 | |||||||||
见义勇为英雄的母亲喜领“工资卡” -记者 海涛/报道 吴然/摄 本报讯 “拿这卡我们就能按月领钱了?!”昨日下午,当长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秘书长杨世平将“爱心账户”银行卡送到烈士朱德军母亲手中时,年过古稀的老人眼含热泪。至昨日,长春市首批26户生活有较大困难的见义勇为家庭,拿到了长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爱心账户”以现金月补助形式实施的帮扶。
英雄父母喜领“工资卡” 昨日下午,记者随同长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人员来到因勇救落水同学不幸牺牲的烈士朱德军父母家中。英雄的父母已是70多岁的老人,他们没想到,儿子牺牲多年后,还有这么多好心人记得儿子、记得他们老两口。朱德军的母亲患有白内障、心脏病和严重的类风湿病,双手已经严重变形,每个月她的医药费就得七八百元。朱德军的父亲每月有几百元的劳保费算是老两口的经济支撑。拿到“爱心账户”银行卡,老两口感到有了依靠,每月500元的“工资”至少可以让他们每月的治病钱宽余一些。 “工资”最高每月500元 据了解,遵照长春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高学章指示,在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政治部主任、长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于英的安排下,长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于今年7月份,在国内率先为长春地区因见义勇为牺牲、致残的困难家庭设立了见义勇为“爱心账户”。这笔款项专门用于帮扶长春地区因见义勇为牺牲、致残的困难家庭,以现金月补助的形式按月发放给这些家庭。按照每个家庭具体困难程度,每户每月获得补助不同:长春市内每户每月最高可得500元,其次是300元和200元;长春市农村居民每户每月最高可得300元,其次是200元和100元。这种帮扶将每年重新核定一次,帮扶期限最长的不超过5年。 全市民警率先捐出29万 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于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爱心账户”设立以来,长春市公安局全体民警率先向该账户捐出了29万元,随着社会各界对见义勇为事业的支持,陆续会有充满爱心和社会责任感的人向“爱心账户”伸出援助之手。自今年7月份设立这个账户以来,就着手逐步落实款项的捐助和发放工作,到目前已经向长春市首批26户生活有较大困难的见义勇为家庭发放了“爱心账户”银行卡,他们每户拿到的都是从今年7月份到12月份半年的“工资”,到今年12月这批共发放3万余元。 “爱心账户”期待您的爱心 为了能让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到见义勇为事业中,于英希望这次能够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长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爱心账户”的账号。 “爱心账户”户名:长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账号:7570720120000002 咨询电话:0431-8890814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