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荻教授告报社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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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13:17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蕾通讯员史艳菲)中国人民大学离休教授、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会长卢荻,认为某报记者秦某采写的报道《卢荻的“动物世界”》有严重“不实、诬蔑”内容,将某报社告上法院。昨天,海淀法院因该报社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该篇报道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在其经营的相关媒体上向卢荻公开致歉,并赔偿公证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1500元。
去年11月10日,这家报纸刊登的这篇报道中称卢荻要求饲养员长时间藏在卫生间躲避采访;对女志愿者被狗咬伤并呼救不当回事;讲猫道狗道,却不讲人道;将猫狗尸体与平时吃的速冻饺子放在冰箱同一个格内……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报社向法院提交的2份相关报道及1张采访录音光盘无法直接佐证文章的客观性和真实性,报社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J0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