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建商品房有望按套内面积计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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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6日14:33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成都12月26日消息(记者 周平 郑轶):四川新建商品房有望按套内面积计价。四川省建设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征求〈四川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草案)〉意见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管局(处)对草案提出相关意见,该办法预计将于明年2月份开始施行。 根据《办法》,销售新建商品房应当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
《办法》还规定房地产交易如实申报成交价格,商品房预售10层以上须完工总层数的6成,房地产广告若违反当承担责任,住房保修期屋面防水不低于5年,房屋设计变化买房人有权退房,房屋产权证交付使用90日内申办,房屋租赁30日内办理登记备案等条款。 | |||||||||